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评审 >> 商标无效

山东微山湖酒业有限公司“微山湖喜临门”商标注册无效宣告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13
山东微山湖酒业有限公司“微山湖喜临门”商标注册无效宣告案例分析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7日对第17860512号“微山湖喜临门”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申请。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

山东微山湖酒业有限公司“微山湖喜临门”商标注册无效宣告案例分析

  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7日对第17860512号“微山湖喜临门”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申请。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并经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第1126948号“喜临門”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126949号“喜临門”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依据《商标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申请人及其商标荣誉材料、在先民事判决书复印件、在先商标不予注册决定书复印件等作为主要证据。

  被申请人在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由本案被申请人于2015年9月9日申请注册,2017年11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白酒等商品上。该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至2026年10月20日。

  引证商标一由山东兰陵美酒厂于1996年11月11日申请注册,1997年11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白酒商品上。该商标经转让,现所有人为山东兰陵企业(集团)总公司。该商标经续展,其专用权期限至2027年11月13日。

  引证商标二由山东兰陵美酒厂于1996年11月11日申请注册,1997年11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白酒商品上。该商标经转让,现所有人为山东兰陵企业(集团)总公司。该商标经续展,其专用权期限至2027年11月13日。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据申请人理由、请求及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查明事实,本案的焦点问题可归纳为: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是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白酒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白酒商品及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白酒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微山湖喜临门”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一、二“喜临門”,且未形成明显有别的新含义,若共存于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认为标示二者商标的商品源自同一市场主体或存在某种特定关联,从而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综上,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分别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的“在先权利”是指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已经取得的,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商号权、著作权等。本案中,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损害的为其在先商标权,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调整范围,故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第17860512号“微山湖喜临门”商标

申请/注册号:17860512 商标申请日期:2015-09-09 国际分类:33类 酒

初审公告日期:2016-07-20 注册公告日期:2017-11-14 专用权期限:2016-10-21至2026-10-20

申请人:山东微山湖酒业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清酒(3301)、米酒(3301)、烧酒(3301)、黄酒(3301)、鸡尾酒(3301)、白酒(3301)、果酒(含酒精)(3301)、葡萄酒(3301)、开胃酒(3301)、白兰地(3301)


上一篇:福建省荣华广告有限公司“艾菲比尔森”商标注册无效宣告案例分析
下一篇: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JewelBomb”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在线客服系统
    皖ICP备2022000963号-6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