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39859图形商标注册近似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7-09第24339859图形商标注册近似驳回复审案例分析申请人因第2433985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18159951号“深玩DEEPHO···

第24339859图形商标注册近似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33985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18159951号“深玩DEEPHOBBY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综上,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注册。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为图形商标,其与引证商标的图形部分在构图要素、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二者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电器的安装和修理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同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