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2个案例入选安徽省首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5-02-26
芜湖2个案例入选安徽省首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了安徽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第一批)。记者获悉,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20个,类型包括维权援助、纠纷调解案例、行政裁决、行政处罚案例等。芜湖市报送的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处理无为市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诉无为市某食品厂重复侵犯“食品包装袋”专利权案和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监管局处理“韦斯豪”注册商标侵权纠纷案入选。
无为市某食品厂重复侵犯“食品包装袋”专利权案是芜湖市第一例重复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专利行政执法办法》规定对于重复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依请求直接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定。芜湖市市场监管局依照规定直接作出处理决定,充分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快保护”优势,也为这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个样板,更体现了行政机关对知识产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加大惩治力度的精神,对于保护民营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韦斯豪”注册商标侵权纠纷案中,经查询,当事人近五年未因商标侵权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且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获得商标权利人的谅解。弋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该案通过“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免予处罚”的处理方式,在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也回应了权利人在行政程序中获得合法民事损害赔偿的诉求,充分体现了芜湖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坚定态度。同时,此案将行政调解中的相关当事人主动停止侵权行为、对权利人进行赔偿作为免予处罚的考量因素,让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导向作用、引导广大中小微企业维护自身权益具有示范意义。
据悉,芜湖市高度重视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已建立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收集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关切,快速处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大力查处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助力芜湖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韦斯豪 已注册
国际分类:20类 家具 申请/注册号:24820804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19 申请人:芜湖美鹿家具有限公司
初审公告日期:2018-03-20 注册公告日期:201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