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佳万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5-03-31“千佳万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申请人:重庆千佳万客商贸有限公司申请人因第25173598号“千佳万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29184···

“千佳万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重庆千佳万客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5173598号“千佳万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2918440号“千厨万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的使用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其显著性明显,不存在混淆消费者认知的可能性。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店面照片作为主要证据。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千佳万客”与引证商标“千厨万客”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上述商标同时使用在广告等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导致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的使用,已具备足以与引证商标相区分的显著特征和知名度,从而不致与引证商标相混淆。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