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厚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HF HouFa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5-13
广州厚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HF HouFa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3783383号“HF HouF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具有一定的显著性,与第622579号“HF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232976号“恒福HF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国际注册第1057137号“HF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在整体外观、含义、呼叫、指定使用商品等方面区别明显,不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请求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电测量仪器、探测器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核定使用的电缆故障测试仪、测电笔、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控制、救援和教学用器具和仪器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较为接近,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由英文“HouFa”、“HF”及边框图形构成,其中字母“HF”所占比例较大且视觉效果较为突出,其与引证商标一、三显著识别部分“HF”、引证商标二英文识别部分“HF”字母构成相同,相关公众施以普通注意力易认为上述商标为系列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若共存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认为上述商标使用的商品源于同一市场主体或具有某种关联,从而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故上述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783383号“HF HouFa及图”商标
HF HOUFA
申请/注册号:23783383 申请日期:2017-04-25 国际分类:9类 科学仪器
申请人:广州厚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