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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市建邺区宜思甜烘焙店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3-21
关于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市建邺区宜思甜烘焙店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苏0105民初9959号徐纪泰:本院受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市建邺区宜思甜烘焙店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关于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市建邺区宜思甜烘焙店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苏0105民初9959号

徐纪泰:

本院受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市建邺区宜思甜烘焙店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5民初99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告南京市建邺区宜思甜烘焙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美术作品《皮医生》著作权的行为;

二、被告南京市建邺区宜思甜烘焙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合理费用)共计8000元;

三、驳回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325元,由被告南京市建邺区宜思甜烘焙店负担2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电话:025-8673302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26号南湖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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